全国政协委员姜洋:中国需要加快出台《期货法》
2019-03-06 09:42 文章来自:经济日报 收藏(0) 阅读(1205) 评论(0)

两会前夕,面对记者的围追堵截,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张口仅谈《期货法》。

2019年3月3日晚,姜洋在由《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企业家》杂志社和《经济日报》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共同承办的“两会沙龙”上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表示,2019年已经提交的4个提案,其中三个与期货市场有关,一个与证券市场有关。“去年的一个提案涉及期货法,今年依然继续推进期货法的立法进程”。

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姜洋建议加快期货法立法工作,推动期货法尽快出台。2018年8月,证监会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588号(财税金融类223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披露,期货法(草案)已经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审议项目。2018年年底,姜洋表示,希望能将中国期货市场30年市场发展与监管实践的成功经验文字化、条款化、法律化,为期货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奠定制度基础。

姜洋在“两会沙龙”现场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提及,以中国经济目前的对外开放程度而言,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制定期货法的出台。而关于证券法方面的问题,姜洋表示,中国的证券法已进入流程,但并未透露更多的内容。

姜洋表示,随着中国期货交易在世界上的影响逐渐扩大,尤其是商品期货交易的规模已经相当大。以中国经济目前的对外开放程度而言,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制定期货法的出台。

他指出,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是发现价格、套期保值。而期货价格是由参与市场的交易者形成的,发现价格的真正内涵在于,只要能够发现价格,就能给所有进行贸易的商品提供一个定价的基准。“如果市场在定价上没有一个基准,外界就会减弱对市场的信心。”

而一个令外界都认可的定价基准,往往是通过很多人竞价的方式形成的。目前中国的定价能力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远远不够,姜洋认为,应当进一步扩大开放市场,让国内外的投资者都来参与交易,使国外的定价参照这个价格,从而形成一个公有的价格。“如果中国形成属于自己的定价基准,那么在国际定价方面的作用会逐渐增强,也可能会成为贸易谈判的一个基准“。

以国际贸易中的大豆和原油交易为例,中国对于大豆的需求量很大,但目前在国际上主要按照美国大豆的定价。姜洋指出,一旦中国形成一个很大的交易市场,让国际投资者进入,中国大豆的定价在国际市场的定价中起到的作用或许会更大,有可能成为谈判中参考的一个定价基准。

在原油交易方面,目前全球原油贸易定价主要按照期货市场价格作为基准,国际上有10多家期货交易所都推出了各自的原油期货,其中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旗下的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是世界两大原油期货交易中心,它们的西德克萨斯中质(WTI)原油期货、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分别扮演着北美和欧洲基准原油合约的角色。

目前中国进口原油的价格主要是按照Brent原油期货的定价基准。姜洋指出,在谈判交易中,每一桶原油存在1美元~3美元的价差,这对于中国而言,实际上是一件“被动接受”的事。

2018年3月26日,原油期货将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交易。“由于中国的原油期货在国际上已经排在前列,自原油期货上市一年以来,有些大的能源供应商已经参照我们的价格来和中石油、中石化这些能源企业签订远期的合同,在与国际上谈判时交易时就可以将价格拉下来。”姜洋说。

姜洋进一步指出,提升中国的影响力还有赖于进一步扩大开放,从而使国外的投资者和定价体系有望参与和形成参照。而这也需要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推动,一是发改委能否将成品油定价纳入体系并扶持推动形成自己的原油价格体系;二是开放市场,简化程序,让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进来,产生一个公有价格。最重要的一点是,尽快出台期货法,明确民事责任,海外投资者在遇到民事纠纷时能通过法律来保护投资者的民事权利。

(中国企业家 记者:张弘 编辑:徐昙责编: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