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再度触发稳股价措施 去年来多家银行破净稳股价
2019-06-29 16:40 文章来自:国际金融报 收藏(0) 阅读(1576) 评论(0)

6月28日,上海银行公告称,2019年5月31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该行A股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2.93元/股,触发了该行稳定股价措施,2019年6月28日为触发日。

据悉,此次已是上海银行第二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

去年5月22日,上海银行发布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公告,自2018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5月22日,该行A股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6.27元/股,触发了稳定股价措施。

上海银行于2016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当时的招股说明书中,该行披露了一项上市后三年内稳定A股股价预案。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上市后3年内,如该行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非因不可抗力,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该行股份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该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该行股价的相关程序并实施相关措施。

去年11月28日,上海银行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11月28日期间,该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联和投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港集团”)和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下称“桑坦德银行”)均以自有资金增持该行普通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分别约为1亿元、7.4亿元、2919万元。

距离上次股价稳定措施完成仅7个月,上海银行于6月28日再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

该行在公告中表示,在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措施后的120个交易日内,该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自动解除。自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措施后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出现该行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该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将自动产生。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该行应在触发日后10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由董事会公告。也就是说,上海银行将在2019年7月12日前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由董事会公告。

无独有偶,此前杭州银行也曾两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今年1月29日,杭州银行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据悉,该行在去年7月16日亦曾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并于去年10月30日完成了稳定股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