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医改:26日起全市58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
2020-02-26 15:13 文章来自: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收藏(0) 阅读(14640) 评论(0)

昨日,从2017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我市将以健康大连建设为目标,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和提高服务能力,促进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今年8月底前,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将全面推开,药品加成全部取消,我市的时间节点已定为8月26日零时,涵盖58所公立医院,其中省属医院2所、市属医院18所、区属医院13所、部队医院8所、其他行业类医院17所。主要任务为十项:一是强化区域卫生规划,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二是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三是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四是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五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六是改革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七是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生产流通监管;八是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质量;九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有序的就医秩序;十是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建立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

医药价格调结构有降有升

药品15%加价要取消,CT、核磁、PET-CT等部分大型设备检查费下降,部分检验费也要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的费用有所提高。以此,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有序调整公立医院收支结构。根据测算结果,调整后患者就医负担总体没有增加。

目前,58所公立医院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数据切换工作,从8月26日零时起,我市各级各类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施药品零差率,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同时,上调床位、护理、手术、中医及康复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到2017年底前,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建立积极的补偿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达到90%,其余部分通过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予以解决,确保患者负担不增逐减,医务人员收入不减逐增。

药品采购环节要“挤水分”

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的应用。

将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监管,做好短缺药品预警监测,提高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

分级诊疗要推进

将健全和落实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实施临床路径管理,逐步推进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全力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城市公立医院信息标准化、统一化建设,积极推动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开展“互联网+医疗”信息系统惠民便民服务,加强医疗卫生大数据应用。

要建立以三级综合医院为核心,二级医疗机构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服务网底的城市医疗集团。通过跨省域组建专科联盟,促进资源共享和行业交流。进一步发展远程医疗,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对医疗条件较差的边远地区的疑难重症进行远距离诊断、治疗和咨询。城市与农村之间以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为主体,在已建立的长期稳定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组建医疗联合体。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拉大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和住院起付标准差距,促进患者有序流动。

公立医院人事薪酬要改革

推动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改革,研究推进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的具体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优化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