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入央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2020-05-01 22:38 文章来自:南方网 收藏(0) 阅读(1723) 评论(0)

日前记者从深圳人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到6市(区),深圳纳入试点。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是人民银行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的重要举措,旨在探索设计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打造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

深圳人民银行表示,在深圳开展试点,有利于发挥深圳金融及科技优势,全面建设深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该行将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引导机构将其金融服务或科技产品创新申报本次试点,包括如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痛点,也包括如何利用科技手段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申请机构可以是从事金融服务创新的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系统、算力存储、算法模型等科技产品研发的科技公司。科技产品涉及的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应用场景须由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科技公司既可联合金融机构共同申报,也可单独申报后结合应用场景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南方日报记者 谭冰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