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抢券商饭碗”?机构们这么说……
2020-07-04 23:09 文章来自:中国基金报 收藏(0) 阅读(806) 评论(0)

从上周开始,一则有关“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的传闻搅动金融圈,各方热议银行入局券业、市场格局或将重新洗牌;也有观点认为其背后凸显了监管着力打造“航母级券商”的政策意图,金融混业模式也将成为大势所趋。

银行拿券商牌照,到底是券业蛋糕被抢,还是共同做大资本市场?改革动作频频,距离打造出航母级券商,到底还有多远?金融业混业经营到底是不是大势所趋。针对上述问题,券商和银行机构热议纷纷。

激辩一:

“银行拿券商牌照”是真的“狼来了”?

中国基金报记者张莉

券商牌照要被放开,实力庞大的银行机构也要入局券业?上周发酵的消息至今引发热议。在业内看来,牌照放开不能简单理解为利好银行、利空券商;银行入局券业将有利于打通银行资源的混业模式,但尚未做到能够抢占券商市场蛋糕的阶段。

据多家券商机构分析指出,银行入局无疑将加剧竞争,但整体将有利于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对深耕直接融资领域的券商而言并非完全不利,预计未来综合优势突出的头部券商和差异化优势鲜明的特色券商有望在长期竞争中胜出。

银行入局券业再起传闻

混业经营利好资本市场

上周末,有媒体传出消息称“证监会计划向两家银行发放券商”,随后引来金融圈高度关注。尽管随后证监会回应称“未有更多消息向市场通报”,但传闻背后的政策意图及混业经营的趋势依旧引来诸多猜想和讨论。

开源证券研究所非银首席分析师高超指出,资本市场扩容机遇期和外资券商进入的背景下,向银行有序放开券商牌照利于证券公司扩大资本、提升直接融资服务能力,增量资金和增量资产入市仍是主旋律,利于资本市场活跃度提升和券商盈利增长。

中信建投杨荣团队指出,上述政策讨论的背景主要是金融让利实体1.5万亿,除了减负就是给与新业务牌照;同时为了提高直接融资占比,需要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此外,在应对金融业对外开放可能对国内银行业、证券业务的冲击,需要股巨无霸来应对。

实际上,银行机构人士对“拿到券商牌照”的动向,表态则相对冷静一些。“银行未来若拿到券商牌照,其实对证券业的冲击不大,一方面,在还没有拿牌照之前,银行已经可以通过子公司控股、代持等方式成为证券公司的大股东,导入资源和业务,本质上已经在参与券商的事情了。”某大行个人金融业务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述某大行相关人士指出,尚未获取券商牌照之际,银行也有投行等业务部门,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投融资方案设计、并购贷款、股权债权等非标融资业务服务,“如果全面放开的话,只能说原来可以挣钱的业务,有条件让更多人参与进来,银行本身的竞争压力反而会更大一些。”

广发银行非银团队分析指出,从牌照发放的对象看,商业银行或将成为最大受益者。这是因为商业银行具有资金成本低、营销渠道广等多项优势,若开展券商业务或对行业竞争格局产生一定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券商牌照放开消息,行业讨论逐渐也正从最初的“谈虎色变”到理性和乐观,实力庞大的银行作为“超级大鲶鱼”入场,长期而言,将有利于资本市场整体能力的提升。

平安证券分析师王维逸表示:银行的资源优势在于渠道和资金两方面,假设牌照落地,将有利于打通银行资源的混业模式,其中银行的FICC业务、投行业务以及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业务都会同步收益。“不过,从监管的出发点是借力银行的体量优势,做大整个资本市场,而不是来抢占现有的证券行业蛋糕,”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分析师桂浩明撰文指出。就商业银行将参与证券业务这一点来说,本身是对证券行业进行的一次结构调整,引入了实力强劲的金融机构,在本质上是整个行业的利好。“如果人们仅仅是从对商业银行利好大还是对证券公司利好大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视角未免太窄。”

券商格局面临洗牌?

短期冲击影响有限

那么,银行下场是否意味着券商牌照价值将急剧下降,券商格局也将面临大洗牌?对此,部分观点认为行业洗牌加剧,中小券商压力增大,另有机构却表示“银行入局反而利好券商”。

国泰君安金融团队表示,银行在客户资源、资产规模方面远超证券公司,银行获得券商牌照后,必将加剧市场竞争。这也意味着,一些传统证券公司的经纪、两融等牌照价值大幅下降,对于严重依赖牌照业务的中小证券公司冲击较大。

中金公司则预计,未来中小型券商的竞争压力将加大,对大型券商的影响则较小。“银行系券商将重点布局经纪、两融业务、债券和投银业务,造成经纪、两融业务等同性质业务费率的下降。”

不过,中金公司也表示,考虑到银行业营收和利润规模庞大,监管机构较大机会可能以试点缓行的方式混合经营,并且预计银行取得牌照、建立经营能力需要时间,中短期内混合经营对银行业整体经营和估值影响有限。

上述观点也获得银行机构人士认同。“银行去做券商的业务,短期来看未必能够做得好,毕竟券商自身有很多专业的团队和业务能力,而银行要具备这样的资源需要时间沉淀,短期对券商业务肯定不熟,也不会做的很好。”上述某大行个人金融业务相关人士分析。

受访银行人士表示,由于银行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不如市场化的券商机构灵活,即便拿到牌照,理顺业务关系都需要时间和能力培养,尤其是优秀人才的吸收。“银行未必具有所谓的优势,有可能是反而是加大和券商的合作,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认为是利好证券公司的。”

华东一家券商合规业务负责人表示,尽管银行拥有渠道等很多优势,但毕竟没有券业运营经验,整个证券行业发展这么多年,是有自己的一套运营规则的,银行短事间内未必能适应。

不过,在其看来,如果银行进入券商领域,长期来说,可能会引起券业洗牌,未来对于券商来说,要不做大做强,要不做美做优,这对提高券商的专业度和竞争力是有益处的。

“传统券商未来的竞争力主要在银行系券商较弱的资产端,定价能力是关键,具备产品创设能力的证券公司将会获益。背后逻辑在于,银行系证券公司做大客户后,产品需求尤其是非标准化产品需求将会大幅提升,当前具备资产端能力的券商市场空间将更大。”国泰君安金融团队表示。

激辩二:

航母级券商将何时“起航”?

中国基金报记者李迪

近三十年来,我国券商行业的发展成就有目共睹,但与欧美大型券商相比,我国券商在业务体量、经营模式方面仍存在较多差距,也缺乏真正的“航母级券商”。近期,两家商业银行被传将获得券商牌照、中信证券及中信建投证券多次被传将合并,市场对航母级券商的讨论也更为热烈。

市场热盼航母级券商到来

我国证券业缺乏“航母级券商”已是行业共识。据Wind数据,截至2019年末,国内133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7.26万亿元,而摩根士丹利总资产折合为6.33万亿元,高盛总资产折合为7.01万亿元。

整个行业难敌“一家公司”的难题,已困扰我国证券业多年。近些年,我国多家头部券商发展迅速,而目前仍未有一家机构扮演好了“航母级券商”角色。

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外资券商对中国市场的布局也开始提速,面对外资机构的入场,市场也更加期待能有“航母级券商”能与之竞争。

而与券商不同,我国多家银行在国际排名方面十分靠前。据英国《银行家》7月1日发布的2020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榜单,我国工行、农行、建行、中行稳居榜单前四名。近期,商业银行即将获得券商牌照的传言引发了市场对于航母级券商的许多猜想。

上海一大型券商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客户数量、资金能力、网店布局等方面,银行都具有很强的优势,银行若获得券商牌照,将是银行系航母级券商诞生的起点。”

此外,中信证券及中信建投证券近期频频被传出即将合并,市场对航母级券商诞生的期待更加强烈。目前,A股券商板块估值较低,为行业并购提供了一定安全边际,行业龙头和并购整合也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经营效率。上述人士对记者称,“航母级券商就像一个‘灯塔’,从业者十分期盼其真正诞生。在龙头老大的带领下,券商行业未来将有更多故事可讲,有更多模式可发掘,这将有助于提升整个券商行业的估值。”

航母级券商打造依然“任重道远”

即使商业银行被允许跨界券业,出于风控、监管等方面的考虑,最终能获得券商牌照的商业银行也将将集中于少数龙头银行。而获得牌照仅仅是第一步,商业银行在证券业展业仍需面临团队搭建、客户扩展等多方面的难题,打造航母级券商更是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比打造航母级券商的多种方式,“行业龙头合并”显然是最为迅速的路径,而这一路径需要面临的难题依然很多。

“券业超级航母也是顺应监管意图,所以券商合并肯定是大势所趋,这个毋容置疑,但是怎么做这里面要涉及的问题就太多了”,上海一家券商资管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短期来看,多数券商合并的阻力是比较大的。但如果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此次合并传闻真的落地,那就是这场盛宴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但长期来看,多位路径即可,受访的证券从业者对航母级券商的到来依然充满信心。北京一中型券商内部人士认为,即使金融开放程度扩大,外资券商也未必能对国内券商的业务产生太多冲击。“外来的和尚难念经,这些外资券商在传统优势市场做的是很好,但是中国的经营环境更为复杂,水土不服是必然的。我国券商也不会过度担心外资券商竞争,遵循自己的发展路径即可,随着行业内部整合和转型的深化,假以时日,航母级券商终将到来”,上述人士如是说

华东一大型券商内部人士称,虽然我国一百多家券商加起来都比不上高盛,但国内券商已经建立起了很深的护城河,这一优势外资券商短期难以撼动。

“近些年,中小型券商相对于大型券商的竞争优势在减弱,券业内部的整合、并购、转型也在深化,虽然难以判断航母级券商具体什么时间会到来,但我认为,没有任何一家国际顶级券商能撼动中国大型券商的护城河,随着行业洗牌的深化,航母级券商终将到来”,上述人士如是说。

激辩三:

金融行业实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吗?

中国基金报记者章子林

尽管监管已经出面回应,但两家银行将要获得券商牌照的新闻还是引起了金融业的广泛讨论,此前曾备受热议的混业经营的论调也再次甚嚣尘上。

那么,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确实是大势所趋吗?在采访中,多位受访人士表示,和前几年不一样,在当下资本市场扩容机遇期和外资券商进入的背景下,混业经营模式确实遇到了“高光时刻”,而向银行有序放开券商牌照对证券公司扩大资本、提升直接融资服务能力非常有利,这或许也是监管层考虑推进混业模式的最核心目的。

不过,在现行法律体系下,《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中均有明确条例规定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及分业管理,当下实行金融混业经营仍面临着来自监管标准、风控压力、法律修订等多方面的挑战。与此同时,有业内人士指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混业经营”需在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后,修改相关法律,再全面推广,是一个长期的尝试过程。

混业经营论调再次被提及

近年来,我国关于金融混业经营的提案、建议等层出不穷,但受限于市场环境以及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等因素始终未真正落实。去年以来,各项金融开放措施加快落地,我国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进一步白热化。而随着商业银行确可能取得券商牌照的传闻流出,金融行业实行混业经营的论调也再次甚嚣尘上。

在联储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全看来,曾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金融混业经营成为全球金融市场发展的主导趋势,大陆法系国家的金融混业形态尤为典型,而后美国、日本等也纷纷开始向混业经营转型,而我国一直以来是较少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之一,但从我国金融业自身发展以及融入全球金融市场的角度来看,混业经营都是我们的必由之路。

李全表示,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混业模式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这里已经没有银行业务之间的界限划分,金融机构从银行存贷款、证券买卖等领域均可拓展业务,而混业的三个层次分为金融业与非金融业的混业,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混业,以及银行、证券、保险内部的混业。“此次我们的混业实际上是介于二、三层次之间的考虑”。

某大行个人金融业务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大方向上来看,混业经营肯定是趋势,除了打造金融实力比较强的机构之外,比如对标高盛等国际投行,也能够减少监管套利,牌照的红利价值大大减弱。而从这两年发展的情况看,银行已经在某些领域通过持股、注资等方式参与券商、基金等业务,某种程度上也属于踏入混业经营的范畴。

广发证券非银团队指出,当前状态下通过推进不同类金融机构间的整合,提升资源配置与资本运用效率,以协同方式满足各类企业以及消费者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进而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已显得十分必要。在该团队看来,金融业的开放,要求本土金融机构具备更加强大的竞争优势、更强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前期我国虽然执行严格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但又允许设立中国平安、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以金控模式试点运行,为推行金控模式积累监管和经营经验,从中或可窥见一般。

在上述某大行个人金融业务相关人士看来,商业银行可能有望成为混业经营的真正受益者,这是因为商业银行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本身就比较强,覆盖客户的范围较广,即便在海外市场也有一定的覆盖能力,如果拿到券商牌照,那么其实力还会持续提升,这也能更快打造出国际水平的大金融机构。所以,银行拿到券商牌照后,更多的会关注怎么利用牌照放大自己的资源优势,深化现有业务的网络,如果是从零做纯券商业务,生长基因不同,做成功的难度也会比较大。

实行金融混业经营仍面临多重挑战

尽管混业经营长期或重塑行业格局,但相比于商业银行,证券行业市场化程度更高,打通行业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机制的理顺或仍需要一定时间。与此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在现行法律体系下,《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中均有明确条例规定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及分业管理。

在采访中,多位采访人士也明确指出,当下实行金融混业经营仍面临着来自监管等多方面的挑战。

“既然是银行、证券、保险之间或者其内部的混业,这就要在监管层面综合考虑,因为我国目前对相关领域实行的还是分业监管,这就需要尽快实现统一监管,从监管标准、监管要求、监管内容方面协同起来”,李全表示,最为紧迫的挑战是,商业银行在收购证券公司的过程中,人员、机构、业务的统一监管体系如果还没跟上,就会有漏洞,但相信决策层的智慧,能够在本轮混业的过程中实现监管体系的有序完善。

中金公司也在研报中称,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在全球有所争议,考虑到内地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的经验欠缺、经济结构转型期风控压力较大,推动综合化经营需严防风险谨慎推行。

平安证券分析师王维逸表示,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商业银行进入直接融资市场的时代开启带动了直接融资市场的迅速发展,这也是监管层考虑推进混业模式的最核心目的。但是,尽管混业模式有助于金融内部业务协同,降低单一业务风险,但是混业也对内部控制和集团化风险管理机制提出更高要求。

在国泰君安金融团队看来,如推行银行业与证券业的混业经营,则需要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修订,考虑到修订法律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银行系券商较难快速批量落地,这也给到传统券商极好的黄金转型期。

王维逸也指出,根据我国当前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商业银行法》等金融监管制度,在现行法律下,只能成立并且控股独立的证券公司来开展证券业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混业经营”需 在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后,修改相关法律,再全面推广,是一个长期的尝试过程。

可以看出,多数券商对混业经营的担忧集中在监管标准、风控压力、法律修订等方面,不过,在采访中,也有券商表达了不同意见。

“一谈到混业经营,许多人都觉得这会给监管造成很大压力。但理论上讲,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是不矛盾的”,北京一中型券商内部人士称,只要机构开展不同业务时严格遵守相关法条的规范,便不会面临太大的监管风险,监管部门的监管思路也不会因为“混业”而混乱,在其看来,混业经营确实是全球范围内的主要模式,这种模式的确也有利于对风险进行系统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