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多种渠道筹资 加快补充资本
2020-08-06 10:57 文章来自:金融界 收藏(0) 阅读(1763) 评论(0)

经历了大半年的沉寂,银行IPO步伐显示出加快迹象。

在鼓励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的政策背景下,进入7月份以来,证监会网站上先有广州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后有上海农商银行更新招股说明书、厦门银行通过发审会审核。在H股市场,渤海银行已于7月16日成功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成为2020年内地首家IPO银行;随后记者又从东莞农商银行获悉,该行已向港交所递交了聆讯资料,拟在主板挂牌上市。

除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补充资本之外,按照国务院金融委部署,由省级政府按照规定发行专项债券用于认购中小银行可转换债作为合格资本工具,也将成为非上市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新途径。根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上述地方政府专项债总限额为2000亿元,支持18个地区的中小银行,目前部分省市已开始研究如何用好这笔资金。

可以看出,那些资本补充工具有限、急需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的区域性中小银行,即将迎来新一轮资本补充契机。

资本缺口来自多方面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内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和现金流受到了明显的冲击。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动企业有效复工复产,国家一直在鼓励银行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而信贷投放的扩张,无疑会进一步加大对银行资本金的消耗。而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区域性中小银行也因此面临更大的资本补充压力。

来自银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的整体资本充足率为14.53%。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行、城商行、农商行分别为16.14%、13.44%、12.65%、12.81%。很明显,以城商行和农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距离10.5%的监管红线安全边际较低,并且相比2019年末进一步下降了0.05和0.32个百分点。另据央行金融稳定局披露,全国4005家中小银行中,有605家资本充足率已低于最低监管标准,显示出中小银行加快资本补充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对此,交行金研中心副总经理、首席研究员唐建伟表示,在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配置增加、资产规模持续增大,对加快资本补充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商业银行向实体经济让利的要求不断落实、低息差成为常态,商业银行盈利水平将有所趋弱,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有所下降;此外,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疫情冲击等影响,商业银行不良压力增大,不良资产处置将较大消耗资本,同时潜在不良风险带来的资本缺口亦不容忽视。

因此,在大多数银行难以单靠内源性补充提升资本实力的情况下,扩大资本补充渠道、创新资本补充工具,就成为缓解中小银行“资本饥渴”的最优选。

资本补充需多管齐下

事实上,我国银行业资本补充经历了从国有大型银行到股份制行再到区域性中小银行的过程,所采取的措施也由注资、引资、上市,扩大到不断创新资本工具,包括二级资本债、优先股、永续债、地方专项债等。

鉴于门槛较高、审核时间较长等原因,对于全国4000多家中小银行中的大部分而言,上市依然遥不可及。目前,全国农商银行中,资产规模排名前五的只有重庆农商银行实现A+H股上市,广州农商银行也仅在H股上市。以上海农商银行为例,截至2019年末,该行资产总额已达9302.87亿元,在全国农商银行中排名第三。据了解,上海农商银行早在2016年即启动上市计划,并于2018年底向上海证监局提交辅导备案申请,至今已过去一年有余。而另一家刚进入上市冲刺阶段的广州银行,其IPO的筹备过程更是超过10年之久,可谓历尽坎坷。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A股正在排队IPO的银行达18家,且超过半数为农商银行。

来自华泰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当前国内银行主要依靠混合型资本工具补充外源资本,包括可转债、优先股、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2019年其占比超过90%。不过,由于优先股、可转债的发行主体于2019年7月、8月才从上市银行扩大至非上市银行,而永续债在2019年1月推出后普及到非上市银行也有一定时间差,因此上述资本补充工具尚未在区域性银行中全面铺开,因此大部分区域性中小银行主要依靠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尽管2020年以来,在政策引导下永续债发行量明显上升,但区域性中小银行资本构成中,其他一级资本所占比重依然过低。总体来看,补充渠道仍较为有限,资本工具的发行门槛较高、流动性不足等问题成为区域性银行补资本的障碍。

因此,进一步拓展多渠道资本补充工具对于中小银行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支持空间加大

针对中小银行资金缺口不断加大而资本补充渠道有限的问题,2019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金融委多次强调“要重点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银保监会、证监会修订《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银行,在满足发行条件和审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无须在‘新三板’挂牌即可直接发行优先股”;证监会、上交所发布《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今年5月,银保监会修订《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随着优先股、可转债发行主体已扩宽至符合条件的非上市银行,保险资金投资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的限制进一步放宽,银行发行资本补充工具从而获得更好的投资环境。

近期,又一重大利好政策落地。2020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唐建伟认为,通过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筹集资金再注资中小银行,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小银行受制于实力较弱,评级较低等原因,市场化发行资本补充工具补充资本可行性不高;二是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作用,强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以中小银行强化服务中小微企业和支持保就业、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机制等作为前提条件,有利于倒逼中小银行回归本源、认清定位,扭转部分中小银行偏离主业的态势。

“监管定调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专项债认购可转债等资本工具为本轮补资本的关注重点。除可转债作为主要的补资本渠道外,其他混合型资本补充工具也为可选项,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华泰证券研究院沈娟表示,未来政策有望在创新资本补充工具、改善现有资本补充工具的发行环境和投资环境等方面,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打开更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