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跃: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的下一步
2020-08-25 19:40 收藏(0) 阅读(33730) 评论(0)

励跃,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业和高质量、高效率,以及更加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论坛上宣布了我国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并给出了时间表,这对包括金融基础设施在内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CIPS)作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顺应金融业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需要,正在并将继续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贡献力量,保驾护航。

CIPS的建设背景与历程

建设背景

首先,金融业对外开放需要安全高效的跨境支付清算服务相配套。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央银行和货币监管当局围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达成普遍共识。2012年,国际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后更名为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ommitteeon Payment and Market Infrastructures,CPMI)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IOSCO)制定并发布《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s,PFMI),正式形成全球普遍公认的规范FMI的系统化标准。

在我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也明确以该原则为标准监督管理国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目前,在跨境清算基础设施方面,需要重点建立符合国际标准和通行做法的整体制度框架和基础性安排,为国际贸易和投资、金融市场交易等提供高效的跨境支付清算途径,同时也为监管部门监测和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其次,人民币国际化需要更加便捷的跨境资金清算服务。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货币要成为国际货币,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国家经济体量较大,同时具有较高的开放度;二是金融市场比较发达、开放且流动性充裕;三是制度环境相对透明、公平。

随着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外贸易和海外投资规模步入全球前列,国际市场对人民币应用于国际贸易结算、金融产品计价以及作为储备货币的需求不断增加。目前,人民币已在周边国家和地区发挥了越来越多的支付、投融资和储备货币作用。2018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5.11万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2.66万亿元。其中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3.66万亿元、1.45万亿元、8048.1亿元、1.86万亿元。

建设历程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12年,人民银行作出了建设CIPS的决策部署,2015年10月,CIPS(一期)顺利投产,较好地满足了全球各主要时区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融资业务等结算要求,便利了人民币在全球的使用。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我国综合国力特别是对人民币国际使用功能的认可。2018年3月,CIPS(二期)投产试运行,10家中外资银行试点上线;2018年5月,符合要求的参与者全面推广上线。

CIPS的作用

CIPS的建成运行,使人民币跨境清算结算体系在运行时间、清算路径等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标志着我国支付体系跨境资金清算安排取得重大进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对标发达经济体清算系统,发挥人民币跨境清算主渠道作用。

CIPS在运行机制和规则设计中,借鉴了发达经济体清算系统的经验。CIPS的建成运行符合PFMI等国际规则要求,逐渐成为人民币跨境清算服务的主渠道。截至2019年4月,CIPS累计处理支付业务300多万笔,金额50余万亿元。

同时,CIPS为参与者提供了一点接入和集中清算,为外资银行参与人民币清算业务提供了公平机会。截至2019年4月,CIPS直接参与者规模从上线初期的19家增长至31家;CIPS间接参与者达到800多家,覆盖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是配合“一带一路”倡议,促进沿线国家资金融通。

资金融通作为“一带一路”倡议“五通”合作(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之一,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CIPS为资金融通提供了有效基础支撑,为“一带一路”沿线金融机构合作“架桥铺路”,为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提供服务和保障。

2017年,时任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强调了CIPS服务于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从系统实际运行和业务开展的情况看,CIPS正在这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18年,CIPS在“一带一路”沿线新增21家间接参与者(不含中国境内和港澳台区域),同比增长13%。截至2019年4月,CIPS已为来自5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900余家银行法人提供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纽带和支撑作用日益显现。

三是支持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引进来”稳步推进,境外机构可通过“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机制安排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在CIPS(二期)建设中,为支持跨境债券交易资金结算,引入了上海清算所和中央结算公司两家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作为直接参与者,并且针对不同类型的参与者制定了配套准入机制。2017年7月,中国香港与内地金融基础设施间实现互联互通,“债券通”北向通业务正式开通。2017年10月,CIPS(二期)优先支持开展“债券通”结算业务,涵盖现券买卖、发行承销、债券回购等业务类型。截至2019年4月,CIPS累计完成“债券通”资金结算1.5万笔,金额1.6万亿元。

对CIPS下一步发展的思考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部署,作为中国现代支付体系的重要成员,CIPS将切实发挥后发优势,立足全球化和前瞻性视角,结合我国支付体系建设发展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发展战略,制定有效实施路径,向着建成安全、稳定、高效和世界先进支付系统的目标不懈努力。

一是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持续完善CIPS运营机构的经营机制,牢固树立合规意识,优化服务流程,以高质量的运营服务,赢得广大参与者的信赖。未来的系统升级改造中,CIPS将积极参与国际支付体系建设,瞄准新技术发展方向,加强新技术应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金清算效率和服务质量,逐步增强融入全球人民币支付体系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主动加强与清算行的互利合作。

通过共建全球人民币用户社区,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币跨境使用的便利性。一方面,加强技术合作,发挥CIPS的信息优势,主动提供跨境支付信息追踪和查询服务;另一方面,借助海外人民币清算行本地化服务优势,合作推出便于特定区域内使用或适于当地金融市场的创新产品。

三是持续增强CIPS标准建设能力。

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支付清算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与国际标准化战略对接,推动CIPS标准“走出去”。一是主动强化CIPS标准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有机衔接,以标准“软联通”打造合作“硬机制”,探索建立人民币全球用户社区;二是提升与国际标准体系相互兼容,支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为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提供技术支撑和机制保障;三是积极推动标准落地应用,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实现自动化处理,提升直通率和清算效率。

四是不断拓宽全球市场对外开放合作渠道。

根据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发展新要求,研究CIPS与更多境外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可行性,不断拓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渠道。从长远看,CIPS将在推动自贸区金融创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统一金融市场,加强上海与中国香港、新加坡、伦敦等境外人民币市场在人民币跨境使用上的业务合作,以及加快形成人民币跨境双向循环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高度重视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人才培养。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CIPS将高度重视打造一支综合化、专业化和多元化人才队伍。同时,不断优化内部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引进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我国的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事业。

展望未来,CIPS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国际、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与CIPS参与者共同加强风险识别与防范,为CIPS参与者以及正常的国际经贸和金融活动提供跨境人民币清算服务,发挥好基础清算设施的作用,以安全、高效、专业、低成本的服务提升吸引力,助力我国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继续为我国金融业扩大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贡献力量,保驾护航。